2月17日,监利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波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监利市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实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更大基层检察贡献。
如何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以监利检察工作实绩服务保障支点建设?谢波提出五点要求:
要服务支点建设,提升工作标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能力意识,把一切检察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对标先进检察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以高标准检察履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监督质效。严格按照司法规范和办案流程开展工作,运用好案件办理提示清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发现监督线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突出专项行动,提升品牌效应。围绕“办案质效提升年”“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展现检察担当。同时,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检察服务品牌,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要加强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完善案件自查、核查、评查机制,定期对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细致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案件评查,总结经验教训,形成类案治理方案,提升整体办案水平。
要强化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基层检察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