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食药安全领域法律监督与社会共治,3月12日,监利市检察院与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益路同行 共建共享”食药安全工作座谈会,签署《关于建立健全监利市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意见》明确了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日常联络、人员交流六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线索移送 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和会商研判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紧密对接。
二、关于调查取证 建立沟通协调、专业支持机制,双方可以在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专业咨询等方面,协助做好涉食品药品案件办理。
三、关于诉前程序 建立小案快办机制,明确依法履职标准,灵活采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依法履职,强化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实现快速保护公益的目的。
四、关于提起诉讼 经过诉前程序,履职仍不全面不充分,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五、关于日常联络 明确专门联络机构和具体联络人,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六、关于人员交流 共建专业支持体系,组建食药安全专家库,协同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典型案例发布和普法宣传,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丹表示,此次衔接机制的落地,标志着食品安全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发力”全面升级。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网络餐饮、处方药销售等重点领域,通过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持续释放“专项活动+长效机制”叠加效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蔡卫红表示,将以此次机制签约为契机,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协作,通过线索移送、风险预警、信息互通等举措,提升执法刚性,形成“行政监管+司法监督”的闭环治理格局。
据悉,今年以来,监利市检察院以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为牵引,已摸排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立办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