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河长”联手“检察长”,共同推进河湖环境资源保护

【字号:    】        时间:2022-02-09      

  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与监利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遵循“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协调联动、坚持多赢共赢”的基本原则,从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五个方面建立了具体协作机制,成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开展河湖巡查保护工作,落实河湖长及河湖长制办公室反馈的破坏河湖环境资源问题。

  该《办法》的出台,为检察机关有效参与河湖生态保护,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合力打击各种破坏河湖环境资源违法行为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为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今年元月中旬,监利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对白螺镇河湖区域开展第一次常态化巡查,针对是否存在倾倒垃圾、违法排污、侵占河道、非法捕捞等影响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重点巡查。



  过程中,巡查人员发现白螺镇一村民在河道中央插入数根竹竿,并准备套上渔网设下“迷魂阵”捕捞水生生物。

  见状,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劝阻,以案释法,告知其非法捕捞水产品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加强引导,向其宣传水生态资源保护相关政策,并采取措施将“迷魂阵”工具拆除,成功避免村民违法犯罪的同时,防止了水资源污染可能性,维护了河湖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了河湖生态系统完整性。

  下一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监利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协作配合、优势互补,拓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的广度深度,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全面高效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监利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