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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监利检方提起公诉:7年!

【字号:    】        时间:2024-03-01      

  2023年11月21日,经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监利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猥亵儿童罪手段恶劣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一审宣判后,胡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1月11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2月,胡某某通过某手App与不满14周岁的小丽(化名)相识,二人熟悉之后,男方开始聊一些涉及两性方面的话题,以向小丽给予钱财、购买物品等方式为由,诱骗小丽拍摄并发送多张隐私部位照片、视频。

  2023年5月23日,监利市公安局以胡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提出补充侦查意见,要求移送胡某某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某手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同时对被害人拍摄的视频、照片等证据进行固定移送。

  承办检察官在梳理本案全部电子数据时发现,胡某某还以相同手段与其他网友聊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遂立即对胡某某决定逮捕。

  本案审查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解释第九条正式明确了隔空猥亵与普通猥亵一样。检察官及时适用该司法解释胡某某以给予钱财、购买物品为由,诱骗未成年被害人多次拍摄隐私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符合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其隔空猥亵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涉嫌猥亵儿童多次、猥亵手段恶劣,其法定刑应在五年以上。

  针对胡某某及其辩护人、家属提出的胡某某智力发育问题,检察机关聘请荆州市优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对胡某某智力发育情况进行鉴定,鉴定显示胡某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3年9月6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就胡某某猥亵儿童罪一案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至八年。法院适用《解释》,采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这样说

  隔空猥亵是通过网络实施的非接触式猥亵,因未发生实际身体接触,家长、老师难以发现,且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不清楚自己正在遭受侵害。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家长和老师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友的监管和引导,教导他们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保护好个人隐私。

  法条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