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监利县检察院 > 监检新闻 > 头条

监利市检察院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暨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

【字号:    】        时间:2023-12-20      

  12月19日上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暨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情况,发布2起典型案例。

  政治部副主任湛昱主持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丹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据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营商案件672件,其中刑事246件,民事行政30件,公益诉讼77件,其它各类案件319件——

  突出刑事检察监督。受理涉营商审查批捕3662人,受理涉营商一审公诉案件112194人;通过“检查台账+审查案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监督撤案6件;针对市社矫局未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审批相关人员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受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涉企的行政裁判结果案件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办理以上三类案件共计15件。

  优化公益诉讼检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营商环境公益保护,共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77件。

  第四检察部主任潘冰城汇报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今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抓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开展公益磋商18件——

  聚焦“监利市老长河水生态修复”“监利农村黑臭水体”等重点问题把扎实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力助推监利高质量发展。

  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相统一。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8件,其中4件已进行诉前和解,将赔偿金1.026万元全部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与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洪湖大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打造洪湖湿地保护共同体

  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长江(监利-君山-云溪段)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司法保护合力。

  第六检察部主任陈晶晶通报2起涉营商典型案例。

  人民法治网、楚天法治网、监利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人民监督员及该院部分干警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