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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白酒,食品标识不能散

【字号:    】        时间:2023-09-05      

  “以前,散装酒包装上没有标签标识,味道再好也不敢买,现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一目了然,购买起来更安全,也更放心了。”近日监利市检察院第检察部检察官在对前期办理的散装白酒无食品标识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来自顾客的反馈让检察官格外安心。

  今年3月,监利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反映,监利市分盐镇部分小酒坊在经营散装白酒过程中,未在散装白酒容器及外包装上标明其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接到该线索后,该院检察官立即在全市各个乡镇开展调查,陆续走访了辖区内18个乡镇、近20个酒坊,发现多个乡镇小酒坊经营户在销售散装白酒过程中均存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所反映的问题状况。

  散装白酒因价格实惠、口感良好而受到消费者青睐,但个别经营者为谋求非法利益出售三无散装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危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全面掌握问题情况后,2023年4月24日,监利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白酒小作坊隐患排查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并把“白酒小作坊提档升级创精品”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共责令整改白酒小作坊65家、整改问题266个、立案12件,规范白酒小作坊114家,推进品牌建设完成32家。

  完善规范标签、一坊一档、“三区”独立、“四防”齐全……散装白酒不再“散装”,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辖区内的小酒厂正朝着越来越规范安全的方向努力。

  监利市检察院也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建立散装食品安全长效责任机制,努力形成司法保护和行政监管合力,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