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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烟花运输货车司机,8天内竟能成功2次?

【字号:    】        时间:2024-07-19      

  “目前,我局已办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一般程序行政案件17件,行政拘留21人,没收非法财物烟花爆竹5300件。”近日,监利市检察院收到了监利市公安局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复函,回复函详尽说明了公安机关对本市辖区内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的排查及整改情况。

  这份检察建议源自监利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件。

  2023年11月底,吴某、江某某、戴某某三人因手头缺钱,竟商量通过敲诈勒索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司机来获利。三人在江西省某县高速公路收费站锁定作案目标,随后驾车跟随运输货车行驶至许广高速监利市某服务区,趁货车司机下车休息时将其拦住,以其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威胁举报,或者给钱私了。货车司机李某被三人敲诈勒索人民币8000元。

  一次成功得手后,三人尝到了“甜头”。短短八天后,三人故技重施,以同样手段在监利市另一服务区向货车司机曹某敲诈勒索人民币12000元。

  事发后,李某、曹某均报警。2024年3月5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监利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梳理案情后,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两次敲诈勒索的时间间隔仅有八天左右,且均犯罪既遂,应当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同时该案案发表明,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过境监利市辖区且并未被查处的现象较为普遍。

  办案既要做好末端治罪,又要做好前端治理。

  在依法追赃挽损,并将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承办检察官依法对辖区内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的现象进行了调研,先后与公安机关会商沟通了查处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货运车的情况,详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是如何确认发现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货运车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表示,江西省某县是烟花爆竹源头产地,从当地烟花爆竹厂出来的货车很多,所以他们就想从中锁定敲诈勒索对象。

  根据调查结果,2024年4月18日,监利市检察院依法向监利市公安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加强合作配合,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过境及流入本市的查处力度;依法与江西省某县公安局进行工作衔接,积极推动对风险隐患的溯源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监利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对过境监利的车辆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检查,对可疑车辆常态化开展监控,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推动出台联动清查机制,并认真梳理历年来办理过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与相关源头地的公安机关逐一对接,积极展开源头治理。

  同时,监利市检察院也及时将案件有关情况通报江西省某县检察院,商请该院加强检察监督,对源自该县的烟花爆竹车辆是否存在非法运输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加大溯源治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案件审查逮捕期间,三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20000元赃款。2024年6月20日,经监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江某某、戴某某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