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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

【字号:    】        时间:2025-05-26      

  

   消费者通过自动售货机购买的食品能否让人放心?5月23日,监利市检察院对前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辖区自动售货机是否规范公示经营者信息。

  今年3月,以最高检部署的“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为契机,监利市检察院在走访商场、公园、酒店等公共场所时发现,多数自动售货机存在“身份不明"问题:既未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也未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必须公示上述信息。这种信息缺位不仅违反法规,更导致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面临维权困境。

  针对这一现象,监利市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磋商并达成整改共识,督促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磋商会后,相关行政部门组建了联合专班,开展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全市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违规自动售货机经营户19家,未按规定张贴公示证件信息类28台售货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已有16家经营户完成备案登记,24台设备实现信息规范公示,3家无证商户被依法关停。

  此次专项整治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同发力,不仅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更建立起“来源可溯、责任可究”的监管机制。如今消费者通过查看《自动销售设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卡》,即可获取完整的经营资质信息,食品安全“透明消费”新格局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