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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实录|小案件不简办,轻罪案认真办

【字号:    】        时间:2023-03-30      

  2022年5月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龚某在监利市三洲镇东北村和柘木乡老江河水域使用电打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蔡某在旁帮忙提袋子装鱼,二人捕完鱼回去时被派出所民警发现,龚某当场被抓获并收缴捕鱼工具和8斤重水产品,蔡某逃跑后次日主动投案自首。经监利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鉴定,龚某、蔡某使用的电捕鱼工具属于禁用渔具和捕捞方法。

  这是一起非法捕捞案件,也是一起轻罪案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正是通过与承办检察官彭虎虎共同办理这起案件,我初探略观到了如何发挥检察能动履职,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答案。

  现场取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2022年6月9日,监利市公安局以龚某、蔡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审查完案卷材料后,我和检察官提审了蔡某,讯问中他突然推翻了自己先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示自己不构成犯罪,辩解称当时龚某先是在自家池塘捕鱼,后去老江河捕鱼,蔡某对龚某后续捕鱼行为不清楚。

  遇到这种情况,我有些措手不及,决定继续讯问蔡某和龚某当时捕鱼的具体时间、二人捕鱼的先后地点以及相隔距离。讯问中,我发现了突破口:蔡某与龚某供述并不一致,且在涉及蔡某的时候,龚某的供述有所隐瞒逃避。于是我迅速向检察官汇报情况,经过讨论,我们决定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前往案发地点模拟当时场景,依法全面调查,现场取证。

  随后,我们联系了案发地派出所办案民警,一同前往捕鱼现场。经现场查证及模拟当时捕鱼情景,我们发现两次捕鱼的地点仅一田埂之隔,蔡某自称不清楚、没有帮助的辩解不攻自破,当场承认事实并认罪认罚。

  一体办案,修复受损渔业资源

  2022年4月,湖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助推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的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一体办案,统筹推进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等工作。

  案件线索移送到本院公益诉讼部门后,该部门检察官立即联系了我们,称电捕鱼方式对水生资源破坏性较大,为修复受损渔业资源,可同时进行相应教育,采取增殖放流的形式进行生态修复。于是,我们委托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电捕鱼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监利市农业农村局评估后,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之后,我们与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一同前往两名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方,经承办人释法说理,二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修复方案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全额支付生态补偿金1315元。

  宽严相济,准确适用诉与不诉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仅仅指对轻重罪宽严相济,在个案办理中也应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避免一刀切问题的出现。针对同一案件中的不同犯罪嫌疑人作差别化处理,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准确适用法律和把握宽严相济标准的体现。

  因电捕鱼方式对生态环境损害较大,为有效进行惩治,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检察官综合考虑二人犯罪事实后,决定对主犯龚某进行起诉,对从犯蔡某拟决定适用相对不起诉处理。此案经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与会人员均一致同意承办人意见。

  2022年7月18日,监利市检察院对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7月20日,监利市检察院以龚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向监利市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龚某拘役 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诉讼请求,并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已生效。

  小案件不简办,轻罪案认真办,依法全面审查案件、厘清事实原委、能动履职汇聚轻罪治理合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这些都是我得到的答案,我也将用这些答案写好轻罪治理这份考卷,做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和司法温度的传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