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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现“女友”,都是假“女友”

【字号:    】        时间:2023-06-16      

  一男子得知王先生征婚信息后,先后冒充自己前妻“谢某某”、虚构“刘婷”身份与王先生“谈恋爱”,多次以需要车费、彩礼等为由骗王先生向其转账,共计骗得王先生37323.77元。经监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5月25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谁能介绍成功,就可以拿到一万元的介绍费!”2019年3月,李某某在QQ相亲群里看到了王先生征婚的消息,面对这一笔不菲的介绍费,李某某有些心动,马上注册了一个新QQ账号添加王先生为好友,以自己前妻谢某某的身份假装与王先生谈起了恋爱。三四个月过后,王先生提出见面结婚,李某某以自己身体有缺陷为由拒绝,并提出分手,此后二人便没有了联系。

  2020年2月,王先生突然收到前“女友”谢某某发来的微信,称要把自己的闺蜜“刘婷”介绍给他。王先生与“刘婷”确认恋爱关系后,应“刘婷”各种要求多次向其转账,然而一谈到视频电话或者线下见面,“刘婷”却像前“女友”一样表现得十分抗拒,没多久甚至将王先生的微信拉黑了。

  2021年11月,消失已久的前“女友”谢某某又出现了,“她”通过支付宝联系方式找到王先生,称“刘婷”想和王先生重新开始谈恋爱。王先生答应后,两人以手机发短信的方式恢复联系,“刘婷”以恋爱、结婚、送彩礼为由,向王先生多次索要钱财。2022年11月份,王先生发短信告诉“刘婷”,希望她能回家和自己结婚,“刘婷”再次拒绝并拉黑了王先生手机号码。察觉到自己大概率是被骗了,王先生报了警。

  “第一次利用前妻‘谢某某’身份认识他的时候,他给我发了红包,我看他出手还蛮大方,就想说假装和他谈恋爱,骗他一点钱。后来手里又没什么钱了,就想着慢慢把‘谢某某’的身份撇开,再虚拟一个‘刘婷’的身份,随便找了张女生照片给他,用新申请的QQ号再来假装跟他谈恋爱。”2022年11月23日,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阐述了作案动机及具体情况。自2019年3月至2022年11月,李某某利用其前妻“谢某某”和虚拟人物“刘婷”的身份,诈骗王先生共计37323.77元。


  2023年2月7日,监利市检察院受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与被害人王先生和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了沟通。王先生表示,自己被骗时间长达3年,被骗了感情,也被骗了金钱,万万没想到对方竟是个男的,如今只希望或多或少能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以免人财两空。李某某表示,骗来的财物已花光,自己也没有能力赔偿。

  赔偿问题陷入了僵局,但承办检察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未止步。在经过一系列的尝试后,检察官成功联系上了李某某的父亲。2023年3月13日,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李某某父亲代李某某向王先生退还37324元,李某某与王先生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王先生对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随后,承办检察官根据本案事实情节,提出了相应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李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经监利市人民法院庭审,采纳全部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这样说:网恋,要小心网络诈骗

  恋爱,是互相欣赏,是直视对方的情绪变化,是感受到对方的呼吸、心跳和温度。当彼此隔着屏幕,真真假假无以印证。

  有些人打着网恋的旗号,给交往对象营造出虚假的感情给予,实际目的却是骗取他人财物。热恋中的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遭遇骗局。切记:不要给未曾谋面或身份不明的人转账汇款。

  而对于以婚恋交友为名,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且诈骗钱款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