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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抢劫冻肉74万余元,六人获刑!

【字号:    】        时间:2024-04-18      

“黑吃黑”抢劫冻肉74万余元,六人获刑!

蹲点、定位、跟踪

冷链货车司机盯上走私冷藏货物

伙同他人拦截抢劫货车

被抢货车司机主动“入伙”

一招“下策”

让他们全军覆没

......

  2024年1月28日,经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邹某某、樊某某、杨某某、张某某、曾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至三万不等。一审判决作出后邹某某提出上诉,2024年3月27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黑吃黑”,谋钱财

  邹某某是一名冷链货车司机,跑车过程中,他得知从广西到郑州的高速线路上有很多运送走私货物的冷藏车,于是心生一计:利用走私货物货主不敢报警的心态,通过蹲点、盯梢、定位、跟踪的方式,“黑吃黑”抢劫走私货物货车,转卖后谋取钱财。

  2023年6月26日下午,邹某某了解到有多辆装载“走私”货物的冷藏货车将从广西南宁发往河南郑州,便邀约樊某某、杨某某、张某某前往货车的必经地湖南省永州市。四人在湖南永州服务区汇合后,轮流盯梢观察等待目标车辆出现。

  6月28日凌晨3时许,邹某某、樊某某、杨某某找到服务区内正在休息的一辆鄂S车牌冷藏货车,询问司机曾某某后,四人判定其所拉货物为“走私”货。

  随后,邹某某、樊某某上到司机驾驶室内,将司机夹在中间,言语威胁其所拉货物为“走私”货,即使被抢货主也是不敢报警的,要求配合交出货物,并许诺给其二万元好处费。曾某某同意后,邹某某等人将车开下高速,并将货物转移至杨某某的冷藏车上。

再抢劫,全员没

  事情到这儿本该告一段落,但邹某某等人没想到,赃物还未销赃,他们便全军覆没了。

  被抢货物司机曾某某担心老板怀疑自己私吞货物,便和四人提议自己加入他们的队伍再抢一辆,自己可以提供其他货车的位置信息。见有利可图,邹某某等人同意了曾某某的想法,表示事后再给曾某某二万元好处费。

  按照分工,邹某某、樊某某、杨某某、曾某某四人追赶其他冷藏车,张某某则在湖南省湘乡市看管货物。因还需要货车转移货物,杨某某遂联系邀约李某某来转运货物,李某某同意后驾驶冷藏车从湖南省长沙市出发,在高速上行驶并观察目标车辆。

  根据曾某某提供的信息,邹某某等人找到了停在湖北省监利服务区内的一辆桂A牌冷藏车。几人故技重施,上到驾驶室内,将司机夹在中间并拿走其手机:“你拉的是走私货物,我们只为求财,你不配合的话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随后邹某某等人将货物转移至李某某的冷藏车上。

  被抢货车司机报警后案发,经公安机关调查,第一车货物货主始终未露面领回货物,第二车货物已由货主持正规票据领回。经监利市发展和改革局鉴定,两车被抢货物价值为74万余元。

厘事实,分主从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六名被告人对事实均如实供述,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性质没有这么严重,不构成抢劫罪。

  对此,检察官向被告人开示部分影响定罪的证据,指出六名被告人通过强制收缴被害人手机、限制被害人行动等方式,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压制,从而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同时充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六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属于重大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厘清六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从而界分主从犯,做到量刑均衡适当。

  邹某某、樊某某、杨某某有控制司机、言语威胁等行为,且邹某某、樊某某是提出发起者,曾某某是抢劫第二车货物的发起者,将此四人认定为主犯,而张某某、李某某主要是搬货、开车,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在六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基础上,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罚当其罪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均获一审判决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