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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毁电线杆,姐夫义气顶包被识破

【字号:    】        时间:2024-06-21      

  醉酒驾驶是违法行为,驾驶者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为了逃避处罚找朋友亲人顶包,那便是错上加错,害人又害己。2024年3月7日,经监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公安机关针对何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310312时许,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监利市某镇某村路段行驶,因道路湿滑和操作不当,将路旁的电线杆撞断,致使电线杆上的变压器及电线毁损。

  事故发生后,周围群众报警。因害怕刑事处罚,张某某找来其姐夫何某为自己到现场顶包。何某按照张某某的交代,对民警声称自己是车辆驾驶人。

  民警处理现场交通事故时,发现张某某脸色泛红,眼神飘忽,并在车内找到了张某某的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照片,于是现场将张某某、何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期间,二人如实供述了张某某危险驾驶行为。

  经提取血样、送检鉴定,张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2023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监利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某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悔恨不已:“我确实喝酒后开车了,但我不知道找人顶包是违法行为。”

  为什么帮张某某顶包?何某解释,妻子的弟弟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实在不好拒绝。

  案发后,张某某与某镇供电所达成调解协议书,赔偿了其损失。2024年2月27日,监利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酒后不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逃逸、顶包等违法行为不但不能逃脱责任,还会加重法律惩处。同时,接到帮忙请求的人也要注意,感情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不要把“义气”用错了地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