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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受邀评查案件,助推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提升

【字号:    】        时间:2019-11-03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10月30日上午,监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19年元月至9月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评查开始前,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育平在座谈中表示,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引入外部监督机制,特邀人民监督员参与此次评查,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保证案件质量评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朱沪蓉向3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相关规定和案件评查工作的范围、方式、评查标准和评查要求。

  

   

  随后,受邀人民监督员随即抽取了4件案件,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对案件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汇总,填写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表》。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文明规范办案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多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类型的人民监督员活动。

  受邀人民监督员还体验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分析系统,人民监督员季国平说:通过操作这套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更加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的高度重视,这是促进规范办案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