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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字号:    】        时间:2017-12-16      

为了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绿色发展,根据省院、市院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安排,12月4日上午,监利县检察院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宝华主持了相关活动。

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监利县检察院邀请了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水产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媒体和群众代表参加,活动由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宝华主持。

会上,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业务主任邓济平通报了该院2017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果。在听完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后,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水产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部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并一致赞许“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召开极具意义,同时也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县人大代表刘华建议:第一,要加强招商引资中生态环境的门槛设置,提高环境标准要求;第二,通过学习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挥上级带动力量。县人大代表李子兵建议:一是要特别注重解决生活小区附近工业园区的环境问题;二是执法必须落到实处,不能只停留于表面宣传。县政协委员朱星明建议:必须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鼓励全民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另外,对生态环境的监管要常态化、法治化,要建立起相关监督机制,让民众有诉求的平台和途径。另外,人民监督员金涛提出了几项针对性的具体建议,如建议水产局重视对江豚保护区的维护,建议林业局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等。

最后,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宝华同志总结了各位代表积极反映的环保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位代表对监利县的检察工作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表示,推进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既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责无旁贷。同时承诺监利县检察机关将以“勇立潮头敢为先,奋楫扬帆谋新篇”的劲头,层层压实责任奋力推进工作,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案例、明显的效果,全面展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监利“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