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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监督者”? 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

【字号:    】        时间:2023-06-16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都是“监督者”的角色,那么检察机关在依法监督其他权力的同时,谁来监督检察机关呢?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制约,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2023年6月14日上午,监利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陈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庭审旁听,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帮信罪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在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位居前列,被起诉人员中近90%系初犯。此次庭审就是一起犯罪嫌疑人通过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来非法获利的案件。         庭审前,检察官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庭审要求,引导人民监督员从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效果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确保监督活动顺利进行。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严密论证,有力指控,并向被告人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使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官在庭审中举止仪表得体、逻辑思维敏捷、语言表达清晰、法律适用准确,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优秀风采。

  “通过近距离参加公开庭审活动,我对帮信罪的案件具体特征有了更多了解,也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体会。此次庭审准备充分,公诉意见情、理、法相结合,我深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担当。”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全面评价。

  检察之外看检察,人民监督员就像一面“镜子”,能照出检察办案活动的不足,照出检察机关主动提升和努力的方向。庭审之外,检察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案件公开听证、增殖放流修补生态等等,都离不开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人民监督员。

  下一步,监利市检察院将持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方法和思路,着力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的全覆盖,发挥好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人民监督员“真监督”“建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