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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报告(2019年6月25日)

【字号:    】        时间:2020-11-19      

  在监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今年以来我院检察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9年以来,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大院变强院,争创全国先进院”为奋斗目标,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聚焦聚力发展大局,护航中心工作开展

  坚持在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服务大局,始终与地方的发展同频共振、同向而行。

  主动作为打好“三大攻坚战”

  维稳定,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为群众“钱袋子”安全扎紧最后一道“司法篱笆”,力促达到“案件办理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今年已起诉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1;擦亮群众工作品牌,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受理民事刑事申诉案12件,依法立案审查7件,主动提请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依法接待来信来访40件次,全部在七日内及时回复。

  保民生,下好扶贫帮困“先手棋”。加大定点扶贫工作力度,选派6名干警全脱产参与2个乡镇4个行政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全院干警每月至少一次进点入户走访,春节期间为164户帮扶对象发放慰问款近5万元,整合各类资源,帮助农户解决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实际问题10余件,我院帮扶对象已脱贫99户。今年4月,我院驻红城乡沙岭村工作队被监利县精准脱贫攻坚指挥部表彰为“2018年度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工作队”,驻该村工作队长被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守公益,投身长江生态“保卫战”。常态化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结合监利实际,重点查办非法占用土地、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上半年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批捕27人,起诉614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万里长江,美在荆江”作出应有贡献。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实行重大黑恶案件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党组成员对挂牌督办的10件涉黑涉恶案件,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环节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进行了具体指导和督办;我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723人,经认定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32人,经认定提起公诉930人,提前介入2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向县扫黑办、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7条,其中,由本人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检察官办案组始终保持高强度的办案节奏,两个月内召开专题会具体研究案件13次,向市院专题汇报5次,与县公安局、县法院会商讨论3次,向县纪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6条,发出检察建议4份,该案18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依法提起公诉。

  (三)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我院先后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走访方案》等相关文件,以“检察服务站+”的形式,开展“检企心连心”、检察官进企业、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对民营企业“送法律送服务大走访”,今年上半年我院由检察长带队,三次深入县经济开发区民营企业走访,实地查看了玻铝创业、兴超(出口)家具厂等企业的厂区环境、生产流程,并与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发展、科技创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问需献策。今年我院已依法起诉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22人,我院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为监利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做精做优主责主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重点,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狠抓落实,向全县人民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搭建专业化办案组,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91月至今,共受理批捕案件128156人,批准逮捕101124人,不批准逮捕23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6268人,提起公诉185230人;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结合监利司法工作实际,由我院牵头起草,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暨速裁程序的实施细则》,强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完善职务犯罪检察机制,注重与纪监委协助配合,坚持沟通协调总基调,以确保案件质量为原则,逐步建立起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机制和程序。今年我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3人,在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万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时,我院在调查阶段就受邀提前介入,在初步了解案情及证据情况后,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取证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向监察委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实现与监察委办案无缝对接,为完善证据,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15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5件,提出收监检察建议11人,我院办理的武汉市深业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型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刑罚执行检察百例精品案件之一,同时也是全国财产型执行监督20件精品案件之一。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合理充实民行检察力量,更加精细化开展工作。下大力气加强对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维护平等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加大对民间借贷、土地承包、房屋租赁等领域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办理力度,已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和超期审理民事再审申请案件2件。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主动加强与本地生态环保、住建、水利、农业等行政部门沟通联系,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与行政机关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新型监督关系。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建设,以开展“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先后就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医疗废水违法排放、企业非法排污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被采纳19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对城区部分机关宿舍、大型小区开展“二次供水”卫生安全摸底调查,对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并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的“最后一公里”。

  (四)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等措施的作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今年元至6月,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913人,其中批准逮捕11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015人,提起公诉案件67人。与县教育局协作,委派院领导、检察官35人担任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半年已举办青少年法制知识讲座29场。6月初,我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监利县教育局送达“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工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县政府、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以及县妇联、县共青团,以及部分学校代表共40余人参与座谈,就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等工作建言献策,力促“一号检察建议”发挥“一号社会效果”。

  三、用准用好改革措施,不断适应司法需求

  始终坚持改革主旋律,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通过改革促生内力、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更好地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一)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平稳落地。今年3月底,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按照捕诉一体、专业化分工原则进行部门设置,精简效能,并向办案一线倾斜力量。我院内设机构按刑事案件类型划分第一、二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负责批捕、起诉以及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第六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行政部门设置为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各部局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高效开展。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初显成效。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我院以员额制为抓手,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更合理。在人员的配备在保持大致比例的情况下,我院根据工作量差异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一线办案力量较分类前有所增强,占比达全院干警数的58%。同时,细化完善员额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独立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动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化常态化,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且要求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今年元月份至今,我院4名检察长已办理各类案件共计73件。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重质量。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6件,有效提升侦查取证质量。全面执行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止目前,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3532人,起诉31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4人,今年1月,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的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是荆州市适用速裁程序的第一案,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仅用时14天,从开庭到宣判,耗时不到10分钟,审理时间短,办案效率高,既缓和了邻里矛盾,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抓实抓细纪律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对标“三个高于”“四个第一”,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监督结合起来,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铁军。

  (一)狠抓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院各党支部利用每周集中静学、每月主题党员活动日,组织学习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体会交流30余次;扎实开展支部书记微党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6次。今年5月,我为全院干警讲了一堂题为《牢固树立党纪观念,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党课。

  (二)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对全院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突出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已开展检务督察49次,发出督察通报27份。修订《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责任清单》。召开第2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动员大会,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设立宣传专栏,组织支部大讨论,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家访5人次,切实筑牢法纪防线。

  (三)常抓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把夯实内功作为立身之本制定岗位素能培养计划、统筹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现已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5人次,并拟于6月底组织开展全院青年干警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促训,打造政治可靠、专业过硬的检察队伍。

   

  五、自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不断强化宪法意识、责任意识、沟通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奋力答好新时代检察考卷。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两会”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在两会期间,认真听取并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9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

  (二)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案件等活动,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健全办案信息公开机制,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9条、重要案件信息71条、法律文书139份,提供律师查询服务113次,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载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236条,结合“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分别举办了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70人走进我院,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实现检务公开从单向宣示向双向互动转变。

  (三)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和涉案财物监管,促进司法规范。严把案件进出口关,今年元至6月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87件,制作电子卷宗190件,移送案件314件。坚持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紧紧抓住案件受理、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等易发、多发司法不规范的重点环节,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共发出流程监控153件。且均督促整改到位。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监督短板,监督刚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行政检察监督短板亟待补强;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需要进一步深化,如何优化配备办案组织还需进一步研究跟进;三是队伍素能亟需提升,干警服务大局、监督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习惯做法需要切实加以改进;四是检察宣传亟需改进,贴近社会、贴近群众宣传检察职能、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做得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我院将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更高境界、更强本领、更优作风、更好状态,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大局更有作为。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不断加大对危害转型升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境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国土、食药、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社会发展形势,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起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的期盼。

  二是法律监督更加精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应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带来的新要求,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全面查找履职不全面不均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平衡发展。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用好公益诉讼这一职能,严格把握诉前程序标准,寓办案于服务之中,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服务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传递公益诉讼“双赢共赢多赢”的新理念,为“长江之腰”的高颜值保驾护航。

  三是检察改革更加深入。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融合、日常运转、办案组衔接等方面工作,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深入转变。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注重各种权利保障,准确适用法律,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员额制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能力素养,

  四是队伍建设更加严实。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员凝聚到一起。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考核奖惩,持续营造争先进位的浓郁氛围;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统筹抓好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检察文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