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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21日)

【字号:    】        时间:2022-04-06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1日在监利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基础建设均实现了新的突破。

  一、紧跟时代、担当作为,服务大局精准有力

  贡献助力疫情防控“检察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依法严厉快速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理各类涉疫刑事案件27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件,为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及律师提供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会见等技术支持879次。坚持办案与防疫两手抓,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小区联防联控289人次,投入防疫资金16万元,用责任与担当为抗疫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交出打赢三大攻坚战“检察答卷”。为金融安全护航。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提起公诉47件98人,依法保障金融环境秩序。为脱贫攻坚助力。全院干警开展结对帮扶,实现对口帮扶村166户499人如期脱贫。先后选派11名优秀干部驻村,积极参与帮扶村创新乡村治理、环境整治、电网改造、村级公路建设等,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75万元,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41人,发放救助金49.5万元。为生态监利添彩。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批捕18件35人,起诉48件105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件。以检察建议促长江外滩原监利县磷肥厂11万吨磷矿渣整体转运并妥善利用、变废为宝,该监督案件入选湖北检察机关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9月,鲁、藏代表团22位全国人大代表赴我院视察湖北“长江大保护”法律监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践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使命”。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70件119人,追捕9人,不捕8人;提起公诉44件143人,不起诉3人;依法不认定黑恶案件26件42人,铲除涉恶团伙34个;办案过程中注重打防结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份。检察长带头办理的孙某某等1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被编入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彰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检察担当”。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检察官办案专班,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144件252人。在坚守法律底线和司法原则的同时,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开展涉民企案件公开听证18次,采取非羁押措施6人,依法不起诉12人。对荆州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企业从案发时的停产状态,逐步恢复正常运转并健全制度,百余名员工就业稳定得到保障。持续优化检企沟通机制,在工业园区与企业点对点建立“检企共建联系点”2个,对接服务20余次。

  提供便捷司法为民“检察服务”。听民意,解民忧,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措施。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及律师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阅卷等便民服务,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433人(次),提供律师阅卷590人(次)。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4件489人,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100%,三个月内答复办结率100%。以公开赢公信,建立标准化听证室,组织公开听证165次。

  二、深耕主业、忠诚履职,司法办案成效显著

  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249件1674人,提起公诉2293件3004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57人降至46人,下降19.3%,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根据社会发展和刑事犯罪变化规律,适时调整打击重点,突出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865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412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起诉65人。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加强“两项监督”工作,监督立案103件、撤案7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开展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抽查324件涉财产刑执行案件,逐一核查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执行到位。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不断增强监督刚性,持续加强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加强民事执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审判程序违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6件。深化检察监督为民理念,2019年,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办案,为17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9万余元。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6件,司法机关立案5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4+1”和“等”外领域案件齐头推进。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0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逐步构建起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大格局。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发出检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18.6万余吨,恢复用地约107.6亩,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96.26亩,挽回被损滩地约227亩,督促收回土地出让价款和违约金56.73万元。既推动社会治理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更维护了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

  做强职务犯罪检察。加强与监委、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提前介入、留置与刑拘的衔接配合机制,在监督与办案中找准定位,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品质,转隶后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9人。依法查办荆州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王某兵受贿、挪用公款案,荆州市港航管理局原局长陈某宏受贿、滥用职权案,荆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政委陈某忠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强力震慑腐败分子。立案查处司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名司法工作人员被判处实刑,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做深未成年人检察。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批准逮捕40件50人,提起公诉38件51人,不起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3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5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落实;选派1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每年春秋开学季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3个乡镇(场)中小学全覆盖,累计受教师生达10万余人。

  三、乘势而为、守正创新,检察改革稳步推进

  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编制的转隶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做到平稳过渡。完成检察人员分类定岗和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先后遴选40名检察官计入员额,内设机构调整为“七部一局一大队”(检察一至六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职能更加明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57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

  配套机制改革深入推进。顺应诉讼体制改革,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全面实施。为提高诉讼效率,自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案件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1541件2024人,适用率为85.65%。为减少司法资源消耗,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由1.69降至1.11,“三延二退”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46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55人,对办案环节中依法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29人。

  业务管理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全面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向精细化管理要质效、要活力。定期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以数据服务司法办案和领导决策,撰写17篇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报告,10篇业务分析研判报告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管理水平,先后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官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规定》《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纠正漏捕、提出抗诉、监督撤案等核心业务数据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先。

  四、政治定航、从严治检,队伍素能全面提升

  坚持政治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2轮305人次谈心谈话,清查信访案件线索163条,办理积压案件357件,修订完善制度8项,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加强机关党建。持续推进党建、业务、队伍齐头并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周四集中静学等制度,高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和院史荣誉室。为促进青年干警成才搭建平台,成立青委会,组织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模拟检委会、经典诵读等活动。

  持续强基固本。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近五年公开招录检察人员32名,招考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22名,择优配备中层干部13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成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案件管理中心、12309群众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一体推进。持续升级智慧检务,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室、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室投入使用,“三远一网”项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全面应用。

  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成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谈话123人次、提醒谈话14人次。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切实抓住办案一线、“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等关键,按规定填报过问事项175人次。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结合2019年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情况,开展警示教育15次,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件37起,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作出处理29人。

  五、强化自律、接受监督,检察公信持续增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专题审议4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127人次。认真听取收集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回复及整改落实工作,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每年“两会”前后,主动走访全国人大代表顾想平,问需纳谏促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73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7次,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主动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更新检察动态3900余条,促进检察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检察服务中心互联网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4242条,法律文书2572份,重要案件信息472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率达到100%。着力构建严肃和谐的检律关系,畅通律师互联网“云阅卷”渠道,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一是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二是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司法办案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是管好队伍,始终坚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四是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打造工作亮点,争创一流业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们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先后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驻看守所检察室、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29项地级以上集体荣誉,连续五年被监利市委表彰为党建、综治、绩效考核先进单位,34名检察人员获省、市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不明显;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奋力改进!在此,也真诚期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监利检察工作不断精进。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市党代会为监利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监利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认真执行监利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坚持“大院变强院,争创全国先进院”的奋斗目标,全面正确行使检察职能,为监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推进检察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围绕市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平安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持续深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检察政策,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监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以更新的理念优化检察监督。坚持以法律监督为要务,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持续关注“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落实精准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

  四是以更严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强力规范干警的纪律作风。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查纠整改,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复发。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在教育中增智、添力;一贯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监督素能,努力打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宏伟大幕已经开启!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监利努力建成长江中游创新型中等城市,高水平建设荆州市域副中心,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