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在监利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谢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要求,以“检察护企”“检察护绿”“检护民生”“检促治理”四大行动为抓手,持续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在监利走深走实。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2件737人,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309件432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69件28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60件1428人,其中起诉613件875人、不起诉266件362人;典型案事例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16篇次(其中最高检采用2篇),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荆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分别批示11篇、7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324篇次;“阳光小宣”未检工作室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获“荆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法治教育基地被表彰为全省“五星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监利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荆州市域副中心的目标,以平安建设、“检察护企”“检察护绿”等重点工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为监利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
一是以平安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监利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严”的震慑。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7人,起诉涉黑恶保护伞案件1件1人,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26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制发检察建议3份。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101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1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网络犯罪,起诉130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7·17”缅北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9人。坚持宽严相济做好轻罪治理。聚焦轻罪治理重点环节,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清理并移送审查起诉取保候审轻罪案件315件423人,并联合会签《办理取保候审案件工作机制意见》,合力破解取保候审轻罪案件久侦不结、久拖不决难题。聚焦精神病人管控,防范化解热点民生风险。在办理一起精神病人司法救助案中,发现部分精神异常的犯罪嫌疑人案发前未得到及时管控,案发后免责或减轻刑事处罚,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困扰。我院由个案向类案监督延伸,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市卫生健康局开展精神病患者筛查,发现新增患者64人,找回失联失访人员22人。推动市政府为全市0-5级精神障碍患者购买肇事肇祸责任保险,有效化解精神障碍患者赔偿难问题。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1人,起诉19人。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3人,不批捕18人,起诉30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未成年人无证违规驾驶、“有偿陪侍”“黑补习班”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
二是以“检察护企”行动为抓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今年以来办理涉营商环境案423件。“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试点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成果”。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大交流活动”,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走访172人次。重点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查扣冻”的监督力度。运用“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法律监督模型”,对公安机关2022年以来查封、扣押、冻结且未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处置情况开展集中性、拉网式清查,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行为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目前怠于返还的财物已集中清理返还。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畅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通道”。截至目前,已监督批准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
三是以“检察护绿”行动为载体助推流域综合治理。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紧紧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养殖污染严重等重点问题以及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立办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67件,其中,针对农村黑臭水体污染、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三无船舶”治理等问题立案58件;针对禁养区违规养殖、养殖尾水污染等问题立案9件,督促整治相关养殖企业11家。聚焦工业废气污染环境问题。针对工业园区6家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开展磋商,推动企业废气治理。强化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与生态环保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流域治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强大合力。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市法院联合发布涉洪湖全国首份司法保护令,进一步保护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二、聚焦民生福祉,始终站稳检察为民立场
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扎实开展“检护民生”“检促治理”行动,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一是以“检护民生”行动为重点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各乡镇摸排小餐饮食品安全问题,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小餐饮商家无证经营、证件过期或未亮证经营等问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立办案件14件,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整改通知22份,整改问题88个。助力农民工烦“薪”事。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协作的实施意见》,挂牌成立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站,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目前办理涉劳动者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成功帮助弱势群体追回损失53.81万元。守护特殊群体出行安全。开展辖区内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监督,立案监督3件,推动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助力特殊群体出行无“碍”。开展网络药品销售、网红探店等新业态领域监督。针对辖区内13家药店在“美团”“饿了么”网络药品服务平台上涉嫌存在违规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治网络药品销售安全隐患;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治理“探店达人”隐蔽广告行为。
二是以“检促治理”行动促进发挥社会治理效能。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发检察建议110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7份。通过检察建议,溯源治理推动烟花爆竹规范运输,堵塞社会公共交通安全保障和辖区内车辆无证违法运输危险货物的监管漏洞,助推1500余座桥梁完成限载牌设置。推动“办理”向“办复”转变。积极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监利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增强检察建议法律监督刚性。果断对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提起诉讼。针对监利辖区内多个乡镇村级卫生室存在药品管理不当等行为,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是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突破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扎实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2件175人次,首次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率均100%。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定工作方案,摸排涉法涉诉信访线索13条,均已建立信息台账。持续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已救助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4.2万元。开展公开听证249件次。成功化解魏某某长达5年的信访积案。
三、聚焦主责主业,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做深做实法治担当。
一是在夯基固本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依法纠正漏捕、漏诉6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56件。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54件次,向审判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8件次。
二是在加力增效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4件。办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依法督促被律师非法占用近十年的执行款15.38万元返还至当事人。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0件。根据我院民事支持起诉案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勇敢的她》,入围第三届香港紫荆花国际电影节,荣获第五届中国(沧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颂网络电影盛典“铜狮优秀作品奖”。
三是在强化履职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共同签署《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依托该办法办理的唐某某未定点从事生猪屠宰行政处罚案,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唐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罚款金额从7.5万元降为5千元。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办理行刑处罚衔接案件252件,发出检察意见92件,其中跨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做到不起诉案件案案有监督、件件有落实。
四是在精准规范中做深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始终践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其中制发磋商函57次,制发检察建议10份,办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3件,提起诉讼2件,已开庭审理的1件获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结合监利红色文化传承地特点,积极摸排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针对调查发现的湘鄂西革命旧址保护管理缺位、程集古镇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磋商,推动整改到位。
五是在稳妥有为中履行好反腐败和检察侦查职责。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向纪监委移送办案部门发现党员问题线索26件。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同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5人,检察环节追赃119.8万元。紧盯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依法对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组织市直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庭审观摩,与该公司联合开展廉政主题党日活动,挂牌“检察护企联系点”,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办理的一起涉粮食购销领域案件由最高检影视中心拍摄,在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案“鉴”》栏目报道。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持续加大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受理审查案件线索6件。
六是在赋能增效中做精数字检察监督。把数字检察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变量。自主研发“交通肇事立案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推广使用,我院利用该模型成案1件。积极运用各类监督模型40个、推送线索1413条、成案140件。在办理许某玩忽职守一案中,通过“公安机关未依法吊销驾驶证监督模型”,发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存在驾驶证应吊销未吊销、应当限制驾驶证使用未限制、违规线下办案等情形,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对2010年以来办理的交通肇事与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已整改案件349件。
四、聚焦自身建设,持续夯实监利检察发展根基
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夯实思想根基。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点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于心、践于行。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活动、“学思想、提精神、改作风”大讨论活动、违反“禁酒令、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抓紧抓实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组织各项教育培训94批次952人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上讲堂、监检青年讲堂、案例讲述会等活动7次。6名干警在荆州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演讲比赛中荣获佳绩,5名检察官入选荆州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深化品牌创建工作。持续深化“监检向党·利民尚法”党建工作品牌、“阳光小宣”未检工作室、民事支持起诉“N+4”工作法、“北斗星”案管品牌等工作。民事支持起诉“N+4”工作法经验在《检察日报》推介。
三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记录报告相关事项93件,发布“三个规定”的督察通报15期。稳步推进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550件次、交叉评查案件39件,对2名瑕疵案件承办人谈话提醒,1名瑕疵案件承办人批评教育并通报。积极配合做好荆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工作,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院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二是护航监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服务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短板,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问题倒逼担当,我院将下更大力气解难题、答新题。
2025年工作规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荆州市域副中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监利篇章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检察机关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将“高质效”履职主动融入和服务监利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擦亮监利检察鲜明的政治底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是牢记服务大局使命任务,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全力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检察护企”行动,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检察护绿”行动,抓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洪湖流域水质改善提升十大攻坚行动等工作。
三是牢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持续优化“三个结构比”,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健全“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活动的监督。强化监检协作配合,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四是牢记检察为民履职宗旨,以更深情怀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行动,深化燃气、危化品、自建房、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等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持续做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积极推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紧密衔接。突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五是牢记勇争一流工作目标,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大院变强院,争创全国先进院”的目标,以“三个善于”为基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答好“三个管理”新课题,以常态化业务数据会商为抓手,倒逼办案流程规范化。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各位代表,时序更替奋楫者先,华章日新勇进者胜。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能力和水平,为监利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荆州市域副中心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