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6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3人,不捕112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315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323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0人,其次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5人,开设赌场罪28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5人,盗窃罪2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35件581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已判决案件提出量刑建议269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64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同期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50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监督撤案40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件次,已纠正61件次。
3.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0件,审判机关已纠正38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件,已纠正1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已纠正8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已采纳4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6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2件、安全生产领域1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20件、其他领域 3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6月,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人,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人,决定起诉4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32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33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6月,共受理各类信访119件,其中重复信访13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提起救助14件,同期,发放救助14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1月1日至6月30日,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299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23件3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1 件16人,不批准逮捕9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0件76人,决定起诉20件32人,不起诉12件17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受理6件;涉营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受理5件;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 22件,立案22件(含上期未结)。
对涉营商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共计10件,开展流程监控 130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涉营商案件办理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