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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电话、网络和来信方式办理辩护与代理业务的公告

【字号:    】        时间:2020-02-14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集中,防止疫情传播,即日起,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主要以电话、网络和来信方式办理辩护与代理业务,主要方式如下:

  一、拨打值班电话

  案件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0716-3324759

  案件管理中心值班人员电话:

  朱沪蓉  13593873980

  瞿  满  15971594098

  二、登陆网络

    请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业务,也可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办理相关业务。

  三、邮寄

    请将身份证明、委托书、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华容路60号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政编码:43330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认真、及时办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等业务,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