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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回头望“医” 守护公益

【字号:    】        时间:2019-05-17      

      近日,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城区口腔诊所医疗污水违规排放整改情况的问题进行跟进监督,此次督促检查是该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望”专项活动部署工作内容之一。

去年6月,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走访调查发现城区“高敏丽美”、“容城杨铭波”、“熊勇德美”、“高文碧”等4家口腔诊所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未安装医疗污水预处理设施,擅自开展口腔诊所经营活动,将医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损害社会公益的问题。为此,该院及时向监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建局发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城区口腔医疗诊所非法排放医疗污水的问题依法整治的检察建议。

依据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该院民行部门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相关当事人、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等形式,详细调查了解口腔医疗诊所医疗污水排放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经调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上述4家口腔医疗诊所均按要求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医疗污水实现了无害化排放。

          

          

          

针对“回头看”专项行动还发现极少数医疗机构仍未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违法排放医疗污水的问题,该院将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我县辖区内医疗污水依法依规有序排放,全面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公益。


涉及相关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相应的通讯、供电以及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医疗废弃物、污水等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消毒和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得开展注射服务。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