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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护航校车安全

【字号:    】        时间:2020-05-09      

  近日,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方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发现监利县校车存在管理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健全、部分驾驶员准驾不符等问题,为切实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该院随即向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4家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建议各单位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取缔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校车,严查驾驶员无证驾驶和准驾不符的现象;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排查暴露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及时整改,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确保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对全县非营运校车情况、校车营运线路、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校车状况、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情况、校车跟车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四家校车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校车办和有关部门通报。县交通运输局表示将加大校车安全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校车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责任意识教育。

  下一步, 监利县检察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切实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出行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