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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不特殊!检察建议助推环卫车合规作业

【字号:    】        时间:2022-12-12      

  一男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型垃圾运输车,在某十字路口处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交通事故。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某某涉嫌危险驾驶向监利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看似是一起常见的危险驾驶案,但肇事车辆和驾驶员的“身份”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环卫车无号牌上路,环卫工无机动车驾驶资格证上岗。按照相关规定,环卫车属于公共特种车辆,但也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案子要办好,监督也要到位。在发现的问题后,承办检察官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存在履职懈怠情况经请示汇报,专门深入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开展xxx座谈会。走访座谈中,检察官发现这种现象并不是个例,公共服务领域确有疏于管理制约在特种作业车辆的使用管理上,监利市辖区普遍存在垃圾清运车辆未按规定上牌、驾驶员普遍无证且缺乏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车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特种作业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4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敦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建议其对包括电动型垃圾清运车在内的上路车辆登记管理、车队人员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机制,建议部门间互相沟通配合开展定期巡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2022年6月,该院陆续收到检察建议书回复。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发现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对无牌车辆争取上牌指标,对已达报废标准环卫车强制采取报废措施,对无证驾驶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扣查各类无牌环保车12辆,无证驾驶2起,逆行43起,闯红灯12起,责令自行报废违规环卫车32辆,引导购买社会综合治理保险134份。

  下一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继续强化类案监督,以能动履职助推诉源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幸福感,为营造良好社会治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