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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青春,法伴成长

【字号:    】        时间:2026-06-04      

 

  五月“典”亮校园,法治浸润青春。2026年5月,正值民法典宣传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们先后走进荒湖中学和新华小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千余名师生送上“法治大餐”。

  “同学们,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算不算违法?偷偷用父母手机给网络游戏充了几千块钱,这笔钱能要得回来吗?”在法治讲座现场,监利市检察院的干警们并没有照本宣科地宣读法律条文,而是化身“法律导师”,将《民法典》中晦涩的法言法语巧妙转化为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

  干警们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网游充值效力等热点问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真实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针对当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检察干警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第990条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帮助同学们厘清了“开玩笑”与“违法欺凌”的法律边界。在轻松活跃的互动问答中,同学们不仅学会了如何向网络打赏行为说“不” ,更深刻认识到“未成年”并非“免罪金牌”,唯有知法守法、向上向善,才能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

  此次活动是监利市检察院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依托“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干警们量身定制了分学段、差异化的宣讲内容。从民法典概述到不同成长阶段的法律保护,重点解读了第191条(未成年人遭性侵的诉讼时效)、第1188条(监护人责任)等条款,在同学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坚固铠甲。”下一步,监利市检察院将持续丰富“法治进校园”模式,通过常态化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普法实效,健全“检校家”联动机制,用检察力量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平安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