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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大米企业“内鬼”,挽损34万余元

【字号:    】        时间:2025-10-11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追回全部损失,还指导我们堵上管理漏洞!”2025年8月,监利市某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监利市检察院,送来一封诚挚的感谢信。这起公司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案,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不仅成功追回34万余元全部损失,更通过检察建议、检企“1+1”工作室等举措,为企业筑牢了长效发展的“防火墙”。

  利润蹊跷缩水,企业发现“内鬼”

  监利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0年的民营企业,集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于一体。历经15年发展,其品牌大米已畅销全国,年销售额突破亿元。然而,自2023年下半年起,公司负责人宋某心头总压着一块石头:和周边同类粮食加工企业比,自家公司的收购、销售规模并不逊色,利润率却持续“掉队”。

  是收购的稻谷价高、水分大?还是大米售价偏低?多方排查仍无果后,2024年3月23日下午,一个偶然的发现让真相浮出水面。当天下午,宋某在核对收购粮食过磅房监控与当日进货单时,发现单据上记录的稻谷重量,竟比监控显示的实际过磅数凭空多出一截。这意味着公司要为“不存在的粮食”多付货款。

  他立即翻查近期多份进货单,发现不少单据都有明显的篡改痕迹,且都是刻意将数字改大,比如把“1”描改成“7”,把“0”添笔改成“8”或“9”。

  宋某随即报案。然而,由于作案时间跨度长达8个月、手段隐蔽,且2024年3月前的过磅房监控因存储周期到期已被覆盖,涉嫌的公司会计李某某亦拒不承认,案件初查一度陷入僵局。

  提前介入破局,成功追赃挽损

  获悉案情后,监利市检察院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全面分析案情后,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聚焦两大核心:一是篡改单据的原始笔迹,二是被侵占资金的最终流向。

  侦查方向就此明晰,案件很快取得突破。侦查机关成功固定了李某某篡改单据的笔迹证据,并查明其将套取的资金转入朋友账户的路径。2024年9月5日,李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9月27日,案件被提请批准逮捕。

  尽管李某某始终未能如实供述,但在铁证如山的笔迹与资金流水面前,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已然形成。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列出详尽的继续侦查提纲,指导侦查机关通过比对海量进出单据与微信、银行交易记录,精确锁定犯罪数额。

  至2024年12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已查明,李某某在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间,利用负责收购过磅、记账的职务便利,通过篡改数据虚增重量,作案高达43次,非法侵占公司资金34万余元。

  为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加大追赃挽损力度,释法说理,陈明利害,告知积极退赃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最终成功促成李某某家属在起诉阶段全额赔偿了34万余元经济损失。

  2025年3月,监利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聚焦源头治理,推动长效经营

  案件虽已办结,但检察职能并未止步。监利市检察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原则,同步推进企业法治教育与管理优化。

  为筑牢企业员工的法治思想防线,承办检察官将这起“身边案例”作为活教材,为公司关键岗位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课程通过还原犯罪细节、解读法律条款,让员工直观认识到职务侵占的法律后果,取得了“听得懂、受警醒”的实效。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内部监督缺失、审核流程不严谨等管理漏洞,检察官深入剖析根源。2025年8月22日,监利市检察院向企业送达了一份“靶向性”极强的检察建议书,从健全岗位制衡、完善数据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建议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共同接收,确保建议内容直抵管理中枢,从纸上落到地上。

  同日,监利市检察院在该公司挂牌设立了检企“1+1”工作室,并指定办案检察官为固定联系人。工作室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承担起常态化法律咨询、涉法涉诉需求对接、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等五大职责,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精准的司法保障。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监利市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微观缩影。检察机关通过“治罪”与“治理”并重,保护的不仅是一家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是守护了以“江汉大米”为代表的区域农业品牌健康发展的基石,展现了既雷霆万钧也春风化雨的司法力量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