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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6-05-08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30日在监利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庆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工作标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监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干部素能、基础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提升,机关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支点建设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作为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摆在首位,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干在日常,持续推动监利检察工作向服务支点建设聚焦发力。

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科技创新”专项检察行动,办理各类涉企案件189件。落实省委政法委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实现近三年重点涉企案件排查全覆盖,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0件次,监督撤销涉企刑事挂案2件。针对涉企“乱罚款”“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依法纠正程序瑕疵、裁量不当等问题3件。办理某交通实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推动撤销相关结案决定并恢复执行,最终实现纠纷土地腾退到位,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江汉大米”区域品牌保护,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34万余元。案件办理后,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建立检企服务点、送法进企业等方式,进一步为“江汉大米”品牌健康发展注入坚实法治保障。

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监利。全年受理审查逮捕637人、审查起诉1357人,同比分别下降15.74%、10.37%,起诉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严重暴力犯罪18人,同比下降47.06%。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553人,对过失等情节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140人,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办理伍某某等十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持除恶务尽,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坚持“打财断血”,依法监督追缴黑财近2000万元。在办案中推进源头治理,制发检察建议3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后立案12人。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成功起诉方某某、夏某某涉毒品洗钱案件2件,实现近年来打击洗钱犯罪“零的突破”。

用心守护监利绿水蓝天。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紧盯洪湖流域水质改善目标,通过代表建议、志愿者提供、案件转化等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52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2.8万吨,恢复农用地50余亩,净化被污染水域面积39亩。针对部分无资质混凝土搅拌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取水、非法排污等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协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有效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工业扬尘、油烟扰民、空气污染等问题,开展“小专项”监督,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6件,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功化解中央巡视组反馈重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5件。坚持大信访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定点接访、带案下访及反向审视等制度,建立健全业务部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4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接收群众来信163件、来访215人次,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推动信访总量与信访上行率同比分别下降45%和20%。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出台《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方案》,促进检察工作室规范运行、实质履职。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组织的5轮群众安全感测评督导,深入一线调研,精准反映问题、建言献策,为提升全市治理效能提供有力参考。

二、坚定司法为民宗旨,在守护百姓福祉中践行初心

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推动司法服务向践行初心使命汇聚。

府检联动共筑食药安全防线。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案办理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有力推动整治处方药违规销售、食品非法添加、互联网新业态食药安全等突出问题。开展“畜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针对无证经营、超期经营等问题,与执法部门开展磋商,推动落实全域排查,累计检查相关门店87家,依法监督整改5家,有效规范本市兽药经营秩序。深化协同联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监利市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构建食药安全长效防护机制。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推动与人社部门就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协同处置劳动争议案件11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8万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因案致困的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19人,发放救助金23万元。搜集“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推动卫生院落实军人优先政策,逐步建立“五优先”服务长效机制,累计服务军人军属800余人次,该做法入选湖北检察机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深化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一体推进罪错未成年人预防矫治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主动申报创建全省分级干预矫治院试点,深化与公安机关、专门学校协作,选派资深检察官常驻参与专门学校工作,联合11家单位制定《监利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个性化矫治,顺利推动129名结业学生重返校园、进入社会。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精准监督未成年人有偿陪侍、强制报告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坚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关口前移,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5000余人,推动构筑司法保护与社会预防的立体防线。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51.32%,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70.67%,实现近五年首次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

助力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以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为契机,落实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专项监督工作要求,抓实革命文物保护监督工作。针对6处革命文物保护缺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开展磋商1次,推动相关单位争取文物修缮资金,落实“四有”保护措施,文物本体安全及历史风貌恢复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主动介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啰啰咚”的保护,在查明该项目面临失传风险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合力推动非遗保护工作走深走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7期,坚持讲好检察小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引导社会新风正气。

三、紧扣法律监督主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担当

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在强化监督中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刻把握“两个回归”,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把握刑事立案标准,立案监督76件,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9件,纠正漏捕漏诉19件。持续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对案件事实的实体性监督、亲历性复核。办理的欧某、吴某某诈骗案,分析“流窜作案”特征,通过补充侦查引导深挖扩线,成功推动由单起涉案9万余元的普通诈骗案件,扩大为涉案金额为75万余元的系列诈骗案,实现了从“个案审查”到“监督串并”的跃升,有力提升了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加强行刑正向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防止以罚代刑。加强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6件,起诉医疗、殡葬、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群腐”犯罪13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93件。聚焦“高墙内”的公平正义,监督纠正“纸面服刑”40人次,依法监督推动一起判决生效四年未收监的罪犯被收监执行,守牢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的司法底线。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大力拓展专项履职空间,不断提升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工作质量,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8件。组织开展民事终本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依职权立案11件,办理的朱某某等5人与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帮助当事人追回15万余元执行款,高效推动解决个案“执行难”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支持离异母亲程某提起追索抚养费、医疗费民事诉讼,为其十岁白血病患儿争取落实司法救助、生活保障政策帮扶,让民法典的光辉照亮当事人生活的信心。

穿透做实行政检察。努力担负起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吸毒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后,其驾驶证未按规定注销”的监管漏洞,主动发出纠正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对180名刑事涉案人员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严防不刑不罚,确保过罚相当。办理的张某等7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荆州检察机关洪湖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为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贡献了监利样本。

着力做深公益诉讼检察。坚决扛牢“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针对具体公益损害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沟通,督促其依法主动履职,绝大多数案件在诉讼程序前得以妥善解决。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件,制发检察建议25件,推动行政机关到期整改回复率达100%。针对未实质落实整改责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件。注重协同履职,探索“人大+检察”深度融合监督,完善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对200余份代表建议进行系统梳理、综合研判,成功转化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条,依法立案办理3件,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案例不断丰富。

深入做好数字检察监督。全面贯彻大数据检察战略,坚持“业务主导、技术支撑、数据整合、重在应用”思路,积极用好、用活大数据,辅助开展法律监督,自主研发的“交通肇事立案监督模型”获最高检通过,在全国检察管理平台上推广,被260家检察院收藏、使用;组织干警应用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73个,成案278件,办案规模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干警借助大数据办案思维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效果逐步显现。

四、抓牢队伍建设根基,在锻造过硬铁军中激发动能

持续深化自身建设,一体强化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素养,进一步将管理举措向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和战斗力集成。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21次、专题研讨8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6场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专题分析研判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2次。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干警强化政治自觉、积极担当作为。

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工作,组织忠诚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担当教育活动12场次,对标政治建设、执法司法等五个方面,查摆领导班子问题7个、干警个人问题136个,逐项落实整改提升。高效完成荆州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93条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全院干警填报相关事项记录56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深化。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举办“监检青锋课堂”3期、“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4次,“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经验被省委组织部推介。突出“开口讲好、提笔写好、轮案断好、遇事办好”四种能力培养,青年干警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150篇次,原创作品《勇敢的她》获评第一届法治中国精品微电影,4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名干警入选荆州市政法队伍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库,1名干警在第四届湖北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业务标兵”称号,队伍活力不断释放。

全面强化三个管理⑫。强化业务管理,组织质效分析研判6场,为检察决策和社会治理提供重要参考。强化案件管理,落实“系统智能巡查+人工核查”,开展流程监控228件,优化一审公诉案件工作节点,平均办案时长缩短到66.63天。强化质量管理,组织对135件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制定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办法,对相关承办人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深入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主动上门汇报情况,累计47人次。特别是在湖北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接待了来自宜昌、恩施、荆门三地的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来监利视察,充分展示了地方形象,扩大了监利影响。持续深化检务监督,以公开促公正,针对刑事申诉、信访积案处置、拟不起诉决定等案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开展案件监督278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28场,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典型案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一年,监利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与进步,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离不开各机关单位、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和转化仍需继续推进,检察理念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服务大局工作措施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监督的力度与深度还有不足,监督工作的整体质效有待突破;四是青年干警的综合素养与实战本领仍有短板,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撑保障需要夯实。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荆州市委六届十二次会议、监利市委二届十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依法全面充分履职,继续为监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筑牢政治根基,以高度自觉把准检察工作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就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深化提升“监检向党 利民尚法”党建品牌,以政治建设实效引领业务能力提升,确保检察履职永葆为民初心。

第二,紧扣中心任务,以担当作为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对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电诈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严打态势,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坚决守护群众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实现让守法更值得尊重,让违法代价更高。深入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持续巩固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态势,努力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再令父母揪心、社会焦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长江大保护、洪湖流域治理等重点,用好用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江汉平原生态屏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打好“群腐”攻坚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第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严把审查逮捕、起诉质量,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加强监检衔接,加大职务犯罪办案力度,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对民事虚假诉讼、行政生效裁判及审判程序的监督,健全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机制,优化公益诉讼办案结构,突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文化文物保护、“江汉大米”品牌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打造监利特色的公益保护品牌,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第四,锻造过硬队伍,以从严治检夯实检察事业基础。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与主题教育成效。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开展好业务竞赛、出庭评议、优秀文书评比、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加强省、市级业务人才培养,坚决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阻碍,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履职担当的事业心、成就感、奋进力,让有为者有位,为奋斗者撑腰,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利检察铁军,以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打造“四化”新高地、建设市域副中心,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监利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