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悟全会精神 高质效履行控申检察职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系统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确立了新的行动指南。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必须将全会精神学深悟透,切实转化为高质效履行控申检察职能的自觉行动与内在动力。
一、站稳群众立场,依法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矛盾
控告申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桥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首要在于站稳人民立场,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实践中,我们严格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审查、分流与答复流程,切实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属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我们坚持依法审查、查明事实、厘清症结,灵活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着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事项,则耐心做好法律解释与程序指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其心中疑虑。我们始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既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法治秩序,努力在每一个环节中体现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度。
二、践行司法为民,精准规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传递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权益的重要职责。全会对加强民生法治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规范,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原则,主动将救助工作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完善与刑事、民事等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及时进入救助程序。严格把握救助条件与标准,规范调查核实、审批发放各环节,保障救助资金使用精准、管理规范、运行透明。
在提供经济救助的同时,积极探索与其他社会救助方式的衔接协同。对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或需要长期帮扶的当事人,主动协调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或综合帮扶,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通过精准、规范、及时的司法救助,切实缓解涉案群众面临的急迫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法治的温暖,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三、强化监督制约,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承担着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复查,以及履行国家赔偿、立案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全会关于“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的要求,必须依法全面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监督案件。
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程序关与法律适用关,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反向审视,通过办理申诉、赔偿案件,深入剖析原案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原办案部门反馈,促进整体司法办案水平提升。我们还注重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将带领部门全体干警,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控申检察核心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扎实做好信访化解、司法救助、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基层控申检察的应有力量。
作者:监利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任 彭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