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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候鸟安心“打卡”,他们坚定守护!——监利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万千候鸟安宁

【字号:    】        时间:2026-04-02      

  长江岸绿,江涛轻拍,一群群候鸟掠过监利的天空,落在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浅滩。2025年越冬水鸟调查数据显示,196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在此集结,创下湖北省单一调查点最大种群纪录,国内罕见。这份“鸟类天堂”的生态答卷,离不开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硬核守护 —— 以法为翼,以爱为壤,让每一只飞鸟都能在江汉平原的沃土上安心栖息、自在翱翔。


  飞鸟为何偏爱这片土?

  监利,地处长江中下游江汉平原腹地,坐拥何王庙、老江河等优质生态湿地,是全球候鸟迁徙路线上的 “核心补给站”。这里不仅有 196 只黑鹳组成的 “稀客天团”,更有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等 4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以及小天鹅、鸳鸯、白琵鹭、棉凫、水雉、鸿雁6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在此越冬。2025年数据显示,湖北省114万余只越冬水鸟中,超1万只选择在监利的湿地停歇觅食。然而,这份生态红利背后也曾暗藏隐忧:非法捕猎、垃圾污染等行为,一度威胁着候鸟的生存安全。“让候鸟飞回来、留下来、活得好”,成为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心头牵挂,更化作依法履职的坚定行动。

  以法为盾护鸟飞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我认罪悔罪......”2025年7月15日,监利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18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这是曾某某、张某某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猎、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等罪一案的开庭画面,该案涉案人员60余名,查扣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800余只、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2万余只,影响极其恶劣。刑事案件的宣判不是终点,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根据此案中的线索,启动“守护候鸟迁徙通道”专项行动,从“捕猎—运输—售卖”全链条深挖监管漏洞,针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打响了一场全方位的护鸟攻坚战。

  筑牢护鸟“根基防线”

  湿地是候鸟的 “家园”,栖息地安全直接关系鸟类生存。监利市作为全年禁猎、全域禁猎的候鸟迁徙重要通道,非法猎捕、销售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守护候鸟安全刻不容缓。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聚焦问题根源,以 “捕鸟” 漏洞为切口,主动担当、精准发力,全力守护湿地生灵。

  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全面排查,发现一些芦苇荡、农田、虾田等隐蔽区域暗藏野生鸟类猎捕据点,非法架设的捕鸟丝网、大功率诱捕音响等违禁工具依然可见,对迁徙候鸟造成致命威胁,生态安全隐患突出。

  针对这一情况,市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责,重拳整治非法猎捕乱象。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启动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联合公安等执法力量开展护鸟联合巡查,完成 50 余处重点区域全覆盖排查;联动乡镇组建临时巡护队伍,对全域开展拉网式清网行动,累计检查重点点位 357 处,拆除非法捕鸟网40余处,及时消除 “死亡陷阱”。

  为实现长效管护,该院与相关部门会签鸟类野生动物保护协作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生态损害赔偿全链条协作机制,以法治合力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筑牢候鸟保护坚实屏障,让监利湿地真正成为候鸟安全栖息、自由迁徙的生态港湾。

  严管运鸟“通行网络”

  候鸟迁徙之路,既要“飞得远”,更要“飞得安”。“我们将捕获的野生鸟类饲养在临时据点,将打包好的野生鸟类通过物流、货拉拉等方式发出省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让检察干警敏锐察觉到,隐蔽化、网络化的非法运鸟通道,正严重威胁候鸟生存安全,运输环节监管缺位的隐患整改刻不容缓!

  针对排查发现的客运站行李舱安检流于形式、部分客运车辆未落实开箱查验、违规夹带转运野生鸟类等突出问题,监利检察机关精准履职、靶向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全面扎紧运输流通关口。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落地整改,紧盯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托运实名登记、开包检视核验、全程安全排查三项刚性制度;同步强化从业人员法治宣教与业务培训,筑牢一线把关防线;在客运大厅、站台、营运车辆等醒目位置布设爱鸟护鸟宣传阵地,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现关口前移、源头设防,彻底堵死非法运鸟流通暗道,守护候鸟迁徙平安通道。

  斩断伤鸟“交易链条”

  “非法交易才是最大‘痛点’,我们要紧盯一线市场,摸排线索精准打击终端销售者和消费市场!”这一次,检察干警们将目光聚焦终端流通关键环节,通过紧盯餐饮门店、花鸟市场、农贸市场等风险点位,联动执法力量开展靶向摸排,精准排查非法收购、私下售卖野生鸟类的隐蔽隐患,直击伤害野生鸟类的核心症结。


  依托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督促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压实主体监管责任,开展全域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执法专班全员下沉一线,加大重点经营场所巡查频次与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售卖野生鸟类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上门普法宣讲、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引导经营商户守法经营、自觉拒售;健全常态化巡查、群众监督举报、线索快速处置长效机制,全链条斩断猎捕 — 转运 — 售卖黑色利益链,从消费终端筑牢野生鸟类保护法治屏障。

  鸟类是生态环境的 “晴雨表”,保护鸟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在“守护候鸟迁徙通道”专项行动中,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公益诉讼使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开展普法宣传,已累计救助野生动物及鸟类45只(头),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麋鹿幼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短耳鸮、猕猴等20只(头),三有保护动物夜鹭、狗獾、白鹭等25只(头),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2只。

  2026年3月27日,在湖北省“爱鸟周”来临之际,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走进监利市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爱鸟护豚 共守长江生态”专题调研,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如何精准助力鸟类、江豚等野生动物保护,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凝聚法治护生的共识与合力。

  夕阳西下,霞光洒满长江两岸,归鸟结伴掠过江面,构成一幅静谧壮美的生态画卷。未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公益诉讼为利剑,以生态保护为使命,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让江汉平原的天空永远有飞鸟的身影,让监利的湿地永远是候鸟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