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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字号:    】        时间:2022-04-06      

  一、主要职责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有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支情况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为271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7.1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上年结余(转)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为2717.1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两类。其中:基本支出1599.6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8.87%;项目支出1117.5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41.1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三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19.8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58%;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收支预算总额为2717.11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42.3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已竣工,2022年没有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专项预算资金;二是我院房屋维修专项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71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7.11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00%;上年结余(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17.11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两类。其中:基本支出1599.61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的58.87%;项目支出1117.5万元, 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的41.1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三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619.84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的9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7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的3.58%;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的0%。

  4.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17.11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42.3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已竣工,2022年没有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专项预算资金;二是我院房屋维修专项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76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376万元。包括:办公费22.32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6.58万元、电费13.16万元、邮电费8.1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7.62万元、福利费2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7万元。

  2.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7万元,下降5.57%,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预算编制政策规定,倡导建设节约型机关,按比例下调“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倡导建设节约型机关,按比例下调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倡导建设节约型机关,按比例下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21.47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7.67万元、工程采购支出6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83.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4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4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113.07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八、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不含不可预见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7.5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2年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中“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和“综合运转专项经费项目”进行重点说明。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项目2022年度预算支出733.92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不断提升检察业务能力,提高案件正确率,提高检察案件的结案率;长期目标按项目要求进行实施,达到每个项目的建设目的;年度目标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综合运转专项经费项目2022年度预算支出303.98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提高后勤管理职能,促进机关综合运转不断完善,保障综合运转,维持日常机关运转;长期目标通过保障综合保障专项经费,加强检务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加强对物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办公宿舍区清洁度,提高检察院整体形象。

  九、其他事项的说明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八为空表。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

表1:收支总表

表2:收入总表

表3: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项目支出表